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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9.10.15【109-1 研究生講座】李卓穎教授:如何易代?為何書寫?從二個易時而並作的研究學思談起

    紀要:蔡旻咸(本系碩士班學生)

      李卓穎教授這次的演講,主要在講授如何易代」,以及這些「遺民」的書寫。分兩個部分。第一個部分,首先挑戰我們兩種傳統的認知;認為西元960、西元1368就是分別進入了宋代與明代的時代
    觀,並且指出他們兩種「
    易代」是如何的相似。

      首先宋代的建立,自然與
    趙匡胤受禪並在這年改國號有關,但實際前朝後周的版圖並不大,所以才李燾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才紀載,西元968年的夜訪趙普,雪中送策的故事,並定下先南後北的策略。

      而明的
    易代也是如此,《明史》說友諒志驕,士誠器小。所以太祖乃定下先攻友諒後滅士誠,再北定中原取幽燕的策略,所以這些易代」都是不停再變化的,非定性不變的。 這些都使我們對「易代」有了一個更深刻的思考。

      第二的部分李教授則說到,他以猶太大屠殺的研究為靈感,探討這些受到新朝代統治的遺民,特別是他們的第二代、第三代,是如何書寫「易代」的。並指出宋、明遺民的本質不同,宋代是前朝(南唐、吳越)遺民與新潮人士,所以其身分是不同的;而明朝則是地方士人與官方,有明顯的權力的關係。

      而他們的書寫在宋代,則表現在重新探討五代十國,歷史定位的企圖與行動上,
    如《釣磯立談》強調南唐的「偏霸與部分的天命」、鄭文寶(953-1013)《江表志》強調南唐與唐朝的繼承關係,並且對南唐「遺民」徐鉉(916-991)的《江南錄》都有意見。

      而在明代則表現在對蘇州張士誠(
    1321-1367)的態度,張士誠在蘇州實際經營了十年(1356-1367),最初的官方「範式」《元史》,以元朝有正統張士誠是叛亂者,所以朱元璋以弭平叛亂作為其政權正統性的來源,但到了明代中葉經土木堡之變後(1449),重新定義與北方異族的關係,於是出現了第二種「範式」;元朝變成棄禮法的暴政,而張士誠則轉為起義者。所以朱元璋的正統性來源,就變成另一個官方「範式」《續資治通鑑綱目》,所說的神武不殺,人心悅服。

      但這樣的說法,與蘇州遺民留下的一手經驗,顯然相悖不少,如盧熊(1331-1380)《蘇州府志》就記載朱元璋部隊入蘇州的亂象,而經過人們的口耳相傳,也就進入第二代、第三代明人的記載中,如陸容(1436-1494)《菽園雜記》,就說「江南重賦」與蘇州乃張士誠根據地有關。但也有與《續綱目》站在同一面的,如曾經一覽《實錄》的吳寬(1435-1504),其編寫的《平吳錄》,就三度強調朱元璋取蘇州時居民晏然」。這使又出現另一波爭鋒相對的書寫行動,如祝允明(1461-1527)《野記》描述太祖憤其城久不下……故蘇賦特重、同時代的黃暐《蓬窗類紀》則說張士誠自縛,而救蘇洲城百姓。這都表現了明代易代的書寫的多變性。
     

      到這裡李教授回答一個自己當初讀楊循吉(
    1458-1546)《吳中故語》的疑問;為什麼楊循吉記載朱元璋部下湯和(1326-1395),從西北的葑門入城,一路屠殺的事蹟,但考證後並非如此,而又將李伯升(司徒)說成背叛了張士誠,並說蘇州至今還稱叛徒為李司徒。李教授認為其答案是,楊循吉與《續綱目》所代表的正統範式的對抗。

      而李教授最後總結,無論是南唐遺民或舊臣,或者是經歷了元明之際張士誠統治的蘇州士人及其後各代士人,在他們撰寫易代事件時,都是在互文性的脈絡中進行的書寫行動。而他們的著作所含藏的情感張力、倫理訴求、知性論述,界定著他們與過往及現存政權的關係,也透顯著他們對如何才是合宜統治的認定。

      最後指出這些
    書寫不會停止,既存著作中的情感張力、倫理訴求、知性論述,將成為後來者重新界定其與易代事件、當前政權關係時,必須在情感、倫理、論述上揚與棄的對象。從而構成其特殊的有關合宜統治的見解及對未來的期待。

 

 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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